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和《湘潭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4〕7号),经学员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院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31-58298498,邮箱:yuxz@xtu.edu.cn 。
附件: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拟录取名单
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