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落实“以学生为中心”,满足学生的求知兴趣,使每个学生都尽可能获得真正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转入条件
1.思想品质优秀,身心健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2.转入学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所有公共课程考核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
(2)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3)具备较好的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材料类(师昌绪班)学生的转出、转入,按照学院关于材料类(师昌绪班)动态遴选政策进行;
4.有已转专业、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等情况的学生不能转入。
二、转出条件
1.各专业转出指标数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为准;
2.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出学校规定最大指标数的,按照学生必修课成绩等有关情况综合排名确定;
3.所转入学院接收要求、流程需咨询所转入学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2.通过面试考核接收的艺术类等学科专业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4.已转专业的;
5.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四、转专业流程
1.学生申请转专业,务必于本学期第2周周五(2月24日)前携以下材料:
(1)《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份,湘潭大学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2)《申请转入学生汇总表》(转入学生用);
(3)《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总表》(新办公楼自助机打印,勾选CET4、CET6,手写专业排名、专业人数,并由学院教务老师盖章);
(4)相关荣誉获奖等证书或证明。
交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参加相关活动等材料,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填写不实,取消申请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
2.同意转出的学生自行将《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申请转入学院(具体时间以转入学院公布为准);
3.转入我院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拟接受转专业名单公示(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习能力以及专业适应度等进行面试考核,按面试结果综合评定确定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
5.上报学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材料楼B307)
联系电话:0731-58298408
QQ:895340830(段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