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科研热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倡导设立“新宙邦”奖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国家造就更多优秀化学、化工、材料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资助标准
奖励对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资助人数:本院共3个名额;
资助金额:5000元/人/年。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参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异,具有创新开拓精神;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者;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6.家庭条件困难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本科生评选具体条件
参评学生必须在2024-2025学年内无挂科现象,平均绩点高于3.5(含3.5)同时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在籍学生:
(1)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2)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者;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者;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者;
(5)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模范或有突出贡献者。
注: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和校学年综合奖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学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奖。
三、申请程序
(一)学院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下发通知,启动奖助学金评选。
(二)学生本人自主申请,按规定时间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所有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贫困情况的说明(A4打印,不要证明,以诚信为主)、成绩单、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电子档:电子档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材料科学院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com)。
纸质档:纸质档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7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金翰林8栋313)。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学院领导、班主任代表、本科生辅导员;
(二)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细则择优遴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名单报学校,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名单进行审核,并对获奖助名单公示。
五、附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新宙邦”奖学金:
1.有不诚信记录,如考试舞弊、申请材料不实等;
2.申请学年内无故欠缴学费,违犯校纪、校规、被处分者;
3.有挂科,专业课成绩不及格,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
(二)科研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或导师(不含副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六、其他要求
1. 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对奖学金授予者经调查后证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学校基金会官网公示、公告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缴其奖学金;
2. 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院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