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行使行政执行权,根据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所作出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到位。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书记、院党委委员、系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院办公室主任组成。
主任委员:王金斌
委 员:胡义伟 孙立忠 马增胜 齐福刚 罗兆祥 谢淑红 朱哲 张帆 吴堂清 陈尚达 雷维新 王鑫铭 曾坛
主要议事范围:
1.制定和执行各学期工作计划。
2.讨论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人员考核奖励以及津贴分配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或形成决议。
3.讨论院属机构设置,提出相应建议。
4.研究学院物资、设备、资产的调配使用与管理。
5.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决议。
6.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