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查课发现,张译文等9名同学在2025-2026学年上学期存在多次无故旷课行为。为严肃校纪校规,促进学风建设,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堂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视违纪情节轻重,对以下违纪同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严重警告处分(1人)
张译文(学号:202305720120),23级材料物理1班
二、警告处分(8人)
周杰(学号:202305720174),23级材料物理1班
李守恒(学号:202405720416),24级材料科学与工程2班
杨棵(学号:202305721260),24级材料科学与工程4班
汪恒元(学号:202405720634),24级材料科学与工程4班
田健(学号:202205721132),24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5班
陈雪儿(学号:202405721122),24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5班
卓燚玮(学号:202405721120),24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5班
华志远(学号:202405721329),24级金属材料与工程1班
以上处分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生效,处分期限为6个月,并取消以上同学当年度评奖评优及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资格。张译文等9名学生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7日